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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共100名
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3个系统所属的48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10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部分岗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sldb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周一)上午9:00—9月5日(周四)下午5:00。
长沙市博物馆讲解员兼主持(男性)岗位、讲解员兼主持(女性)岗位、长沙简牍博物馆讲解员兼主持(女性)岗位、长沙市群众艺术馆讲解员兼主持(男性)岗位,除网络报名时间外,2013年9月6日-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可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8楼870办公室。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2日(周一)上午9:00—9月6日(周五)上午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9月2日(周一)上午9:00—9月7日(周六)下午5:00。免笔试的岗位不需缴费。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9月27日下午5:00。
4、考生报名后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考务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论文一科,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论文成绩即为考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3年10月21日—10月23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0月22日--10月23日(8:30—12:00,14:30—17:00)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0月28日(8:30—12:00,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申论)高低确定(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全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1月5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免笔试的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各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信息技术部:0731-84413618
3、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2563172
4、监督电话
(1)各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 84907997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长沙市总工会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民政局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农业局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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